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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20 09:24

近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严格规范基层自治组织“三张清单”(权利、责任、服务事项),群众自治在法治轨道正确运行;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切实加强基层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不断提升;以法治宣传教育为牵引,强化基层普法责任落实,群众法治素养大幅提升。

一、突出依法治理,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实效

为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实效,把城乡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约束和规范公权力。一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行政复议为抓手,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三是按两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较好地履行了推进乡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规范乡镇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人员正逐步到位。即将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也将赋予乡镇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要加强乡镇执法干部的法治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乡镇执法权能更好的为乡镇治理服好务。

二、突出维稳安保,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戒毒人员管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不断完善全国统一戒毒工作模式,已实现连续18年场所“六无”(无毒品流入场所,无戒毒人员脱逃,无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生产安全事故,无所内重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岳阳楼区、岳阳县、湘阴县、汩罗市、临湘市等5个司法行政管理的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共收治重症吸毒人员210人,无一例收治人员死亡、中毒或其他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

二是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一站式”纠纷预防化解平台,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向校园、物业、电商、民间金融等涉及民生保障领域延伸,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联防联调”拓展基层调解“延伸点”,完善跨省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调工作平台。2019年,全市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123件,成功调处20815件,调处成功率98.5%,调解协议涉及金额5.5亿元。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管理。贯彻落实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全面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绝不允许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全市2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未曾发生1起脱管、漏管事件,确保了全系统“零事故”。

三、突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诉源治理矛盾化解能力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自治和防控的联动协同,让矛盾纠纷消解在群众自治中,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已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律师工作。通过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基层法院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建立律师工作调解室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已有法律顾问的村(居)1831个,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19年,各基层法院律师值班室安排律师值班62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3150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32人次;设立律师事务所调解室19家,律师调解员68名,调解案件119件,凸显了缓解法院案件压力、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3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当地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00余次,参与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基层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000余件。

2.仲裁工作。2019年底,岳阳仲裁委员会完成第五届换届工作。新一届岳阳仲裁委秘书处牢牢把握新时代仲裁工作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仲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商纠纷。已办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50件,为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作出了积极贡献。

3.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来访群众可在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工作人员直接上报给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候受理信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2019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67件,12348公众法律热线咨询服务1395人次,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9.28%。

4.公证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民服务。对申请办理的遗嘱、委托、赠与、声明书等公证事项的弱势群体,主动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9年,办理公证事项1.5万件,收费约500万元。

5.司法鉴定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监管,依法注销了4家鉴定机构和77名司法鉴定人。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下沉到乡镇、村(社区),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鉴定咨询和办理服务,打通司法鉴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6.“两员”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理顺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如选派7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对岳阳“城市之光”环境污染整改现场监督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等相关检务活动。目前,全市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19人,人民监督员78人。其中对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民监督员免除其资格。

四、突出法治宣传,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满足感

近年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采取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专项普法活动与志愿小组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明确普法对象。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将领导干部、青少年、村“两委”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制定普法计划,完善普法制度,着力提高其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校”等活动,积极建立法治宣传墙、法治文化广场等宣传新阵地,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等,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讲百姓身边故事,树立群众维权意识,促进基层治理再上新台阶。2019年,共向基层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202次,悬挂横幅标语1698条,印编资料199001册,发放宣传资料234000份,编制宣传栏5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