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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巨变三十年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网 发布时间:2013-08-08 09:43

——普法依法治理篇

通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呈现出了不同的工作特点。

一、从普及全民的法律意识入手,逐步树立全民的法制观念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由此,我市展开了启蒙式的普法扫盲运动。“一五”、“二五”普法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群众性的法律宣传、法律培训和农村法制夜校,强调普及法律常识和以宪法为主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教育全市人民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习惯,促进各项事业依法管理。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不同程度的学习和掌握了一些法律常识,开始树立法制观念,萌发了法律意识,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广大干部,特别是许多领导干部开始有了依法管理本职工作的观念,探索依法管理的途径;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权利、义务观念和主人翁的责任感;增进了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和治理整顿。

“一五”普法期间,市普法办组织力量及时编辑刊印《一五普法学习手册》3万册,先后开展了《宪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全市共组织各类法律咨询活动331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20场次,举办各类研讨会50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560期。在“二五”普法工作启动阶段中,我市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制理论为先导,在全市干部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两本书”的学习活动。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讲座,市级领导和市直机关、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共200多人参加了学习。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各县区、各系统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开展学习“两本书”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二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以深化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理念入手,普法工作逐步向依法治理转变

“三五”、“四五”普法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围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在全市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使普法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学法水平。我们依托法制宣传阵地,举办不同普法对象法制讲座,受众达20余万人次。为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声势,各地、各部门利用宣传窗、宣传牌、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台等各种载体,连续多年组织“农村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戒毒日”“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与此同时,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村、进社区活动,突出了基层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把普法宣传与乡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有机相结合,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三五”、“四五”期间,我市普法工作突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宪法》、世贸组织相关法律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1场,97%以上的领导干部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先后举办“宪法”、“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务员世贸组织法律知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30期,举办法制讲座78场,培训公职人员5000余人次。每年定期举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考试,建立了培训、考试、考核、任用挂钩等相关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逐步完善。通过“三五”、“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推进了三大区域的依法治理,即: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区域依法治理。努力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法治岳阳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共有2个单位、1个县区、1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2个县区,4个单位、14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

三、从强化依法治市工作入手,不断推动法治岳阳建设

“五五”、“六五”普法根据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意识、培育法治文化。“五五”普法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围绕依法治市大局,坚持普治并举,积极转变工作职能,逐步向法治岳阳建设推进。以“法律六进”(即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夯实法治岳阳的基础。

2011年,市编办下发文件,市普法办正式更名为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至26个,配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完善了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指导规划、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新格局。

2012年2月27日,全市召开了普法政法工作会议,各县(市)区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司法局长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总结表彰了“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了我市法治岳阳建设工作。11月,市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市委法治岳阳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岳办发〔2012〕73号),高规格成立了法治岳阳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市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司法局,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明确1名副秘书长具体联系法治建设工作。与此同时,成立了法治岳阳建设专项工作六个协调指导分支机构,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依法经营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同时在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法治岳阳建设纲要》。至此,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在不断探索的道路上正式打出了旗号,贴上了“法治岳阳”的标签。

在省、市统一部署下,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广泛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绩效考评、综治考评紧密挂钩。进一步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系列制度;各地各单位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考核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与普法工作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法治岳阳建设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旋律,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律进社区”,我市着力加强社区“四个一”建设:即一个宣传专栏,一所社区法律学校,一个法律书屋,一支志愿者队伍;推动“法律进乡村”,我们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法律进学校”,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90%以上,确保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各地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以更多生动、鲜活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的内容,让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岳阳县编排了20台法制文艺晚会,将法律宣讲活动普及到乡镇和村组;汨罗市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公园、进家园“三园”活动;君山区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平江县每年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乡村行等专题活动,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每年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法制宣传教育日”三大主题活动,全市各地通过发表电视讲话、举办培训班、开设普法课堂、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多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共举办法律咨询960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1场,开展“送法下乡”860场,发放法律资料120多万份,编写宣传窗栏1100多个,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5000多条,出台宣传车辆800多台次。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以各类法治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大力践行法治岳阳建设。近年来,我们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为总揽,全面推进了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了“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法治先进县市区”、“法治先进乡镇”、“法治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并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先后开展两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四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共有36个单位被评为全市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70个基层执法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73个村、25个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有6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在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时任市委书记易炼红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领导干部,中石化长炼公司董事长侯勇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在全省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共有3个县区、8个单位、18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