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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权调研岳阳楼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工作情况小结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04 15:07

  6月28-29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思权带队,到岳阳楼区司法局、五里牌司法所等相关司法所开展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岳阳楼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至今,岳阳楼区共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4名,在册1名。犯罪罪名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为主,侵害公私财产权益的较少;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以初中及以下为主,文化素质较低,职业技能水平也较低,具有主观恶性较大、法治意识差、自我管控能力弱、暴力性犯罪占比较高、共同犯罪案件较多等特征。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要求,岳阳楼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分类管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针对其年龄、心理、身心发育、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制定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差异化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动态调整。二是严格落实司法保护,分类矫正。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好未成年矫正对象的身份和权利,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报到、接收、入解矫宣告均采取单独方式,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与成年人分开,单独进行。矫正档案实行单独存放,专人专管,严格保密,杜绝信息泄露。三是建立组合帮教模式,用心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和家庭成员的沟通,侧面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和交友情况,同在校未成年矫正对象所在学校签订共同监管责任书,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日常表现,并对生活上上存在的困难,进行及时帮扶。

  二、发现的问题

  (一)矫正方案针对性不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缺乏分类矫正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成年矫正对象的格式化矫正方案略经调整后直接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矫正方案上,采取与成年人基本相同的矫正项目,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针对性不强。

  (二)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健全。缺乏工作制度,没有出台《岳阳楼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

  三、整改建议

  (一)落实监管,分类管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矫正措施,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保密,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

  (二)理顺机制,健全制度。年内出台《岳阳楼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