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立法意见征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召开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10-26 10:49

为进一步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广泛听取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针对《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2:00。

(二)地点: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于《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代表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代表10人至2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县(市)区代表、相关行业协会代表、行风监督员,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会公众代表:凡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注关心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超出代表名额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要求邀请相关公众代表参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17:30前截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905688320@qq.com

(2)电话报名:0730-8857591,联系人:徐佳。

(3)现场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报名,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217号310办公室。

五、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对制定《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书面发言材料请在会前提交给工作人员(见附件2、3)。

六、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代表将采取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方式产生。听证会正式代表名单将在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有关听证会事项的联系地址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30-8857591,联系人:徐佳。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申请表.wps

2.听证代表意见表.wps

3.行业组织和专家意见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