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动态

岳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12-02 15:44

    近年来,岳阳县坚持以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了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制度管运行、一个平台管调度的“五个一”工作模式着力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依法用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现了基层治理效能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2022年11月21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将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为典型经验,通过《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2022年第11期)报道向全省推介。

近年来,岳阳县坚持以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基层治理效能与群众满意“双提升”。

突出党政主导,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以县委书记组长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安排专项改革经费,按照硬件建设达到“五个一”(一支执法队伍、一处办公场所、一台执法车辆、一批执法装备、一套监管平台)标准要求,实行改革三步走第一步,内研外学,精细谋划。由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借鉴比对外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与分析研讨,制定好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第二步,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筛定各方面条件适中的乡镇作为改革示范创建点,集中乡镇、部门优势力量,高质量建“硬件”,高标准配“软件”,坚持边改革边修正,高频次指导服务,全力打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示范标杆。第三步,评议验收,全面铺开。全面总结验收改革示范乡镇创建经验,考虑乡镇地域差异,推行“一乡镇一办法”,点对点指导各乡镇逐步全面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突出改革主线,强化执法权责。遵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精神,赋予或委托乡镇相对集中行驶行政处罚权,凡已委托赋予乡镇的权限,县直行政机关不再行使。一是分步赋权,扩大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出台《岳阳县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将省定52项指导目录中的37项赋予乡镇(其中服务审批类23项,行政处罚、检查执法类14项),并将指导目录外、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禁捕禁钓执法、殡葬监管执法、安全生产简易处罚3项权限赋予乡镇,17项执法职权委托乡镇行使。二是整合资源,打造执法主体。强力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一类乡镇14-18名、二类乡镇10-12名标准,核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204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优先进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有编即补、满编运行”。按照“专编专岗、集中办公”的要求,明确入列执法队员不再从事原承担的审批和事务性工作,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三是明晰职责,厘清执法事项。以《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县赋权清单为依据,厘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边界,将游离在乡镇各办(中心)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类事项全部集中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执法权限,一律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其他行政审批服务和日常管理由行业机构负责。强化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属地管理,县直派驻机构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和乡镇工作补贴由属地乡镇发放。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合理界定县乡权责,已委托下放的事项,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派驻机构全力配合;未下放的事项,由涉事县直部门开展执法,乡镇全力支持,避免出现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等问题。四是加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指导乡镇制定发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职权目录、责任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内容。编印《岳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收录乡镇行政执法经常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34部、各类执法文书模板36套。

突出法治元素,强化管理运行。实行制度建设“全县一盘棋”,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执法大队工作职责》《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二是建立执法程序性制度。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制度,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章可依、有据可循,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建立协调联动制度。出台《岳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乡镇与部门、乡镇与乡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做好行刑衔接。四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全程留痕,确保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县领导小组每年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县直部门监管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突出依法治理,强化执法实效。坚持依法用权,积极探索“人防+技防”模式,高标准搭建指挥中心平台,建立“指挥有力、调度有方、行动有效”的快速执法响应机制。一是一门集成。整合公安、林业、水利、自然资源、交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视频监控网络,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台以上无人机,高标准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中心,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联防联控的智能化监管体系。二是一网监管。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要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在监控锁定证据的基础上,对于一般违法行为,通过远程广播喊话,警告驱离;对于非一般违法行为,及时指令就近执法队员赶赴现场处置,或通知村组干部做好现场稳控,改变了原来巡查执法费时费力的工作模式。三是一屏调度。指挥中心坚持现场调度、“就近派单”,做到执法队员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实时跟踪、执法指令实时传达、执法现场实时记录、执法信息实时传递,构建了15分钟综合行政执法圈,有效解决了以往乡镇执法中看不见、打不准、取证难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