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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09:46

各市州司法局:

为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和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二)选择考区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我省设4个计算机化考试考区和2个纸笔答题方式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分别为长沙市、衡阳市、常德市、怀化市;纸笔答题方式考区为株洲市、湘潭市。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的考生到长沙市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在衡阳市、永州市、郴州市的考生到衡阳市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在常德市、益阳市、张家界市的考生到常德市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在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邵阳市的考生到怀化市参加主观题考试。全省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考生统一在株洲市、湘潭市参加考试(具体分配结果以准考证上为准)。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考试结束后,各考区要根据考试工作规则要求,做好主观题机考的答题数据回收和上传工作;纸笔答题方式考区做好纸笔考试答卷的清点、封装、返送工作。应试人员答卷应于11月28日返送至省司法厅。同时,做好草稿纸的回收保管工作。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由司法部另行通知。

司法部将继续在主观题考试考前上线“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应试人员应于11月14日起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填报,并于打印准考证时签署健康承诺书。

考生考试用文具由考区统一提供。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司法局要认真落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卫健、教育、公安、工信、保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着眼“两个安全”要求,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无一失。

(一)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协作和联系工作机制,做好考前人员健康筛查、防疫物资准备、考点考场设置、考试期间防护及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做好有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进入内地(大陆)的港澳台考生的数据筛查、报名审核健康筛查等工作,确保将疫情防范在考场之外,确保考试不受疫情影响、确保考试和人员安全。

(二)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导控。根据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要求,及时发布本市州考试工作《公告》及相关信息,做好报名交费、考区选择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对未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要及时提醒。加强对考试工作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做好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全面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

(三)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机考工作“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紧盯考试各个环节和各安全要素,继续深化与相关考点院校的协作关系,挖掘优质考点考场资源,优先使用客观题考试运行稳定的考点考场。适应疫情防控和主观题考试防作弊要求,合理设置机考考点考场,拉开机位间距,降低考场考生密度;纸笔考场按每考场30人的标准进行设置和编排,机位超过30台的可在管理上进行划分,座位间距应为80厘米以上。继续毫不放松做好机位检测和全要素、全时空测试,对新设考点、云机房、双电路、电力保障车、网络交换机、网络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测,做好事故隐患排查,争取考试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严格执行司法部考试重大异常事项直接指挥制度,对因断电、断网等造成考试中断或延误的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司法部,并按指令迅速处置。要认直总结客观题考试出现的考试机、监考机、电力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明确工作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应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处置能力。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9日

(转自湖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