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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18:59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司法部、湖南省司法厅相关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省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成绩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休息日除外),本人向岳阳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模板请于附件中下载)。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观题准考证复印件。到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时,应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核查结果将书面或者公告通知申请人,核查后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专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月25日至2月3日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请

选择在我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岳阳市作为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资料提交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以上证件的有效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以后。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5.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1、办理地点

(1)分数核查:岳阳市人大办公楼13楼1308室

(2)资格审核:岳阳市人大办公楼13楼1308室

2、办理时间

(1)分数核查:2021年1月8日至1月22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资格审核: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预约办理)

3、咨询电话

0730-8217543

五、防疫要求

请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从中、高风险区或境外返(来)岳阳办理申请手续的,需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或者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附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书

分数核查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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