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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承诺书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1:47

为确保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五、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

六、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收受其他利益;

七、坚决做到不在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八、不做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作为司法行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净化公正司法环境,营造良好司法生态,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我们的共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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