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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15:48

2020年度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法律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承办公民申请的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岳阳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市法律援助中心内设三个股(室):业务股、财务股、办公室。我中心共有在职干部10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9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99万元,减少10%,主要是因为经费的压缩。支出总计27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14万元减少1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开支,加上上半年因疫情的影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96万元,占75%;其他收入75.33万元,占25%;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9万元,占57%;项目支出119.37万元,占43%;没有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62万元,减少12%,主要是因为经费的压缩。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17万元,减少20%,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开支,加上上半年因疫情的影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3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17万元,减少19.69%,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开支,加上上半年因疫情的影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6.62万元,占7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2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5.39万元,占3%;其他(类)支出41.90万元,占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3.17万元,支出决算为7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7.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综治考核奖励和绩效考评奖励。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年初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专项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尚未结案。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1.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23.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各类汇报、交和考察等工作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没有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2.45万元,减少1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没有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10人次,主要是上下级汇报工作、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各项常规性开支并没有增减变化,都在计划预算内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47 万元,增长(降低)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38万元,用于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人数100多人,内容为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质量培训。2020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岳阳市司法局在其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中心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法律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承办公民申请的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岳阳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度我中心支出合计275.36万元,基本支出15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05万元,公用经费18.94万元;项目专项支出119.37万元。专项支出主要是法律援助业务相关开支,如办案补贴、值班补贴、培训费、宣传费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我中心基本支出合计15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05万元,公用经费18.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中心运行开支。

(二)专项支出

2020年度我中心项目支出合计119.37万元。专项支出主要是法律援助业务相关开支,如办案补贴、值班补贴、培训费、宣传费等。

资金使用规范,注重绩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确保了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不安排编制外人员经费。

按照专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资金,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主要工作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总投入专项资金119.7万元,全部用于专项工作,专项资没有被挪用、挤占,全部按进度支付到位。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我中心在专项资金审批上坚持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分管副主任一支笔签字报帐的原则。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根据专项工作不同要求,确定项目资金负责人,专项支出由财务室负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市司法局)负责监督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在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作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我中心始终坚持以“受援人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秉持“创新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把案件质量作为法援工作的生命线,恪尽职守,热情服务,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援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0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2495件,其中民事1249件、行政17件、刑事1229件;我中心受理法援案件466件,其中民事205件、行政7件、刑事254件。我中心驻市中级法院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律师值班接待来访咨询1650余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服务14950人次,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9.28%,现场接待来访咨询3800余人次,对申请类120个案件进行回访,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6面,向上级报送全市5类业务表格近1000余张,向省厅报送25个典型案例,对廖九斤涉黑涉恶集团犯罪等社会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听庭共计5次,加强对法援案件承办律师的指导和监督。我中心在参加2020年度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根据领导指示,就中亿佰联公司77名债权人联名请求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给予认真办理,其承办结果被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表扬。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2、对绩效考评的结果利用的范围有限,缺乏长效机制。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对财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2、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