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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标准及程序规定目录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03-05 00:00

 

一、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五、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六、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八、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九、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十、职工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十一、国家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

十二、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十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十四、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十五、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十六、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

十七、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十八、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十九、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二十、中毒案件检材包装、贮存、运送及送检规则;

二十一、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二十二、毒物分析检验记录内容及格式;

二十三、法医学尸表检验;

二十四、法医学尸体解剖;

二十五、新生儿尸体检验;

二十六、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二十七、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