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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8-03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精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

为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引导他们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残法律法规。一是利用全国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拓宽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在农村群众中广泛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三是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全县普法教育重点内容,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残疾人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全力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有效的法律保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五年来,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了残疾人维权案件70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3件,民事援助案件57件,接待残疾人来访来电咨询200多人次。如2013年10月份残疾人张某离婚纠纷案,张某因妻子蔡某提出离婚,而张某不同意离婚,故来到治河渡法律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张某是残疾人、低保户,符合援助条件,治河渡援助站报告县援助中心获批后,站长曾迪平马上进行调查,得知张某是因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救妻子蔡某才导致的伤残,之前两人的感情也比较深厚,并且在2005年生育了一子。此案通过代理人的据理力争,最后法院判决张某与蔡某不离婚。而在2015年1月5日,张某又来到援助中心因离婚纠纷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再一次受理了此案,并依然指派曾迪平作为代理人。最后经代理人与法院一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离婚,所生子由蔡某抚养至十八周岁。张某十分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自己提供的帮助。又如华容县插旗镇23岁的残疾女青年钱某及家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讲述了自己年幼时不幸被村部的变压器击伤造成双臂高位截肢而至今未获分文赔偿的不幸经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怀忠得知情况后亲自承办。因时过境迁,取证十分困难。为取得第一手证据,陈怀忠冒着漫天大雪,踏着泥泞的乡村小道,挨家挨户寻访,硬是把已过去十多年的案情弄了个鱼清水白。在与赔偿义务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果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该女青年终获4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仅仅6个月时间,使该女青年及家人奔走呼号10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主动减免公证费用,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我县公证处切实办好与广大群众紧密相关的委托、继承等公证事项,尤其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让弱势群体在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一是指引明。该处从一楼进门到入室办证都有规范的指引,让当事人少走弯路,省时省力省心。二是态度好。对老百姓特别是残疾人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从没有让人感到“门难进、脸难看”。三是效率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并郑重承诺:对于证明材料齐全的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简单的事实类公证事项保证当天出证。一般公证事项保证三个工作日内出证,遇到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假日服务。做到了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四是收费廉。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减免公证服务收费。近几年来,公证处为残疾人减免公证服务费平均每年达5000元左右,受援对象每年约30人。(华容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