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十四年未予处理,刘某生活困苦长期上访无果,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强烈的责任心,为其获得应有的赔偿。
十四年工伤损害索赔遭遇取证难
刘某,1987年退伍复员安置载华容县某局工作,1993年因血吸虫被评为工伤九级,1991年在任露天仓库保管员时因在暴雨抢险过程中不慎摔落致伤,后经指定医疗机构治疗,生活才得以自理。刘某的伤情程度分别于2003年3月和2014年元月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工伤六级,但从2003年6月起,某局以企业破产的有关规定为由,没有为刘某安排工作,刘某下岗至今,每月仅靠199—535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度日,工伤损害未予处理,刘某长期上访无果。
刘某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刘某与某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刘某是否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及伤残津贴,刘某是否应当下岗再就业。而且,刘某的案件时间跨度大,其单位人事变动频繁,涉及的单位和证人多,调取相关证据的难度大。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助其获得赔偿
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其资料后,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亲自承办此案,为刘某减免诉讼费万余元。受案后仅七个工作日先后向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某局等单位调查收集了本案的基本证据,并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走访了大量的证人,查阅了浩如烟海的人事工资档案资料,终于获取了第一手重要的证据材料,同时,代理刘某向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庭做出除保留劳动合同关系之外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的仲裁决定书后,又重新整理资料,代理刘某向华容县人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诉讼。在法援中心承办人的不离不弃、艰辛万苦下,终于胜诉,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保留了刘某和某局的劳动合同关系,获得了赔偿28990元,自2014年元月起按月同等职工标准核发刘某的工资。对于法援中心的专业法律素养、强烈的责任心和不畏艰难的品质,刘某表达了敬佩和感激之情。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既涉及工伤认定,又涉及劳动关系,需要承办人熟练掌握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法律规定,才能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理力辩。本案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度大,承办人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获取了第一手重要的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此外,劳动者因工负伤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诉求表达方式往往是无休止的上访、闹事,各部门推诿扯皮,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承办人引导受援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理性维权,成功化解了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岳阳市司法局 马驰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