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被非法抵债 法律援助息访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10-20 00:00
何某某从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肖丽君律师手中接过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那一刻,他彻底相信了其多年的上访问题现在是圆满的解决了,想到自己就能够拿到35000元的赔偿款,他向肖律师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中心由衷的感谢。 1995年1月,家住岳阳县筻口的何某某通过担保从金融机构借得13万元购一辆奥拓车在岳阳市跑出租车,当时车少生意好,为了多挣钱尽快还贷、发家致富,他雇了一名副班驾驶员。然而事与愿违,副班司机为何某某开了几个月车后,把车开到了邵阳武冈交与债主抵债用,自己在武冈呆了近一个月才回来,回来后谎称被人绑架了。1995年11月起何先后18次到武冈,并数次到省市相关单位寻求帮助,直到1996年5月才从武冈把车要回来,但此时的车已“面目全非”,由于半年多无一分钱的收入,贷款无法按时还, 13万元的车子在武冈用了半年后只评估了1万元抵了贷,副驾驶员给何某某造成的车辆非正常减值和营运损失达15万元多元,何某某这条发家路就毁了,从此时起何某某就走上长达13年的讨债上访路。十多年的上访讨债路用花费了何某某大量的精力和钱财,且疾病缠身,一家人的生活也极为困难。 市政法委高度重视何某某的上访问题, 2009年2月份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何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上访所涉及的问题。法律援助律师肖丽君看了何某某的材料后,认为仅凭已掌握的证据材料要起诉副班司机在法院就立不了案。由于事隔多年,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限,办理难度相当大,肖律师经过近1个月调查,走访,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村料,终于2009年5月27日在法院立了案。2009年7月14日法院开庭,经过激烈的法庭质证、辩论后,法官最终采纳了肖律师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在法院主持下,2010年2月9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副班司机同意一次性支付何某某各项费用损失35000元,何某某放弃其余赔偿要求并不再上访。 ( 胡 波 尹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