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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以“三个提升”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开展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10-20 00:00
华容县共20个乡镇、482个村(居委会)、72万多人口,今年来,华容县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领导和措施,实施定位升格,工作升温,效率升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共接待咨询75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其中,诉讼案件58件,非诉讼案件93件,完成任务的83%,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得利益18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促稳定的职能作用。 一、实现主导层次升位,变部门抓为政府抓 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牢牢把握各级政府是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责任主体这一主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县里也进行了专题研究,县领导多次就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具体指示,从而把工作提升到由党委、政府主导实施的层次。一是完善了组织领导体系。4月份,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华容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华容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了责任体系。县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制订了考评细则,并与司法局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定期督查考核。为加强各法律服务机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我局制订了《华容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将180件办案任务分解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县中心,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向局长递交了责任状,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完善了保障体系。今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法律援助专项经费10万元(不含行政经费),政府承诺,按应援尽援的目标,如有经费缺口,年底予以追加。同时,我们为县中心新增了一间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二、实现工作升温,变一头热为多头热。 以往法律援助工作处于封闭操作状态,要使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见到成效,必须成为开放式、网络状的运作状态。于是,我们在工作的升温加热上下功夫。一是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上半年,共向全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千多张,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举办法律援助广播讲座40多场次。同时,我们结合县委政法委开展的“政法干警进村入户法治行”活动,将法律援助政策纳入宣传重点内容,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2万多份。二是健全网络,延伸触角。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了30个乡镇、县直法律援助工作站、482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援助网络遍布全县各个乡、村,并建立了一支500余人的法律援助及联络员队伍。三是抓规范,推行便捷援助举措。一方面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制订了来访接待、案件办理、经济困难审查、立卷归档等10多项规章制度,并将法律援助人员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公民的法律咨询。为规范办案流程,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回访等环节。为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和严格的案件考评制度,做到办理案卷件件跟踪、随时抽查,办结案卷件件评查,不合格案卷坚决退办,截至目前,我县尚未发生一起受援人投诉事件,更未发生因援助不到位而引起矛盾纠纷的情况。另一方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平台,建立便捷的申请渠道。我们按照《湖南省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二级申请平台,乡镇困难群众可在本乡镇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初审,然后送县中心审查备案,有效减轻了受援群众的经济压力。今年上半年,通过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的援助案件达65件。 三、实现效率升值,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 我们坚持维权与维稳的统一,针对企业改制、拆迁补偿、劳动争议、农民工权益、民事损害等所引起的矛盾纠纷频发的实际,把法律援助既作为为民解困的实事办,又发挥保稳定促和谐的功能。一是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与社会救助体系紧密结合。我们通过与民政、残联、县总工会等部门衔接,将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等基本情况录入微机管理,与上述部门对接,互通信息,随时了解他们的法律援助需求,对上述已录入微机管理的人员,建立起申请援助的“快速通道”。同时,我们还特别注重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维权力度,放宽受理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畅通上述特殊人群的“绿色通道”。二是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紧密结合。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参政设谋,上半年,从法律援助角度共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10条,均被采纳。我们还建立了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上半年,通过接访受理了30余件援助案件,妥善处理后,没有发生重复访和越级上访。如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塌西湖权属纠纷,团洲赊欠棉农棉花款纠纷、正龙花园一房多卖纠纷、岳常高速征地补偿纠纷等援助案件,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元月,岳常高速在我县境内征地拆迁时,由于青苗补偿问题,施工方与我县三封寺镇新铺村三组村民发生纠纷,施工方将王良玉等18名村民打伤,事情如不能及时处理,极有可能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国家建设工程也会受阻。县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迅速赶赴现场,当即审裁,给予18名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三封寺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工作人员深入调查走访,悉心收集证据材料,对受伤群众进行司法鉴定,并代表受伤群众与施工方进行了7次协调,终于达成了由施工方一次性赔偿受伤群众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万元的赔偿协议,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国家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我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乘势而上,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以此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