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鼓足干劲求突破 确保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10-20 00:00
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岳阳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省厅、省中心领导的讲话精神,借鉴其他单位为民办实事经验做法,根据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局党组鼓足干劲求突破,确保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一、思想上再重视。 7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前段工作落后的原因,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7月28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会上强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转变工作方式、服务科学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作为发挥职能优势、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内在要求;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为群众服好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要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需上下功夫;要在思想上再重视、观念上再转变、工作上再突破。 二、措施上再强化。 一是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责任,局党组要求做到一补、二树、三赶,即补差数,树作风、树形象,赶时间、赶目标、赶先进,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全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人员责任,7月30日晚,召开了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在强调法律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明确了每名法律服务人员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指派案件不得少于5件。三是强化乡镇司法所的责任,8月2日,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全县乡镇司法所长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上着重强调了司法所在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中的重要性,对前段时间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司法所提出批评,乡镇司法所长向县司法局党组签了“责任状”,县法律援助中心对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三、考核上再严格。 县司法局党组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对责任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一律不予注册;对乡镇司法所人员,由局党组向乡镇党委提出处罚建议;对局机关干部、股室负责人引咎辞职,并与年度津补贴和干部提拔作用相挂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岳阳县司法局将查漏补缺,迎头赶上,以更扎实的工作、更务实的作风,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并将8月定为“法律援助工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