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10-16 00:00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