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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10-16 00:00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