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法治县”创建工作纪实
岳阳县地处洞庭湖畔,辖4300多平方公里,20个乡镇,共68万人口。作为全省“法治示范县”创建单位一,近两年来,岳阳县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围绕全力提高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以培育法治精神为主题,以建设法治文化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为根本,坚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法治岳阳县”创建活动,为提高全县依法治理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在学法用法上求“深”,夯实法治创建的基础
公民法律素养程度关系法治创建深度。我们把加强普法教育作为建设法治县城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提升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养成遵守法律的规则意识。
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强化机制。切实树立行政主体导向,加强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县委中心组学法和副科以上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依据;县委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律师到乡镇、县直单位开展法制讲座,每年组织一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群众遵纪守法的积极性。
二是注重点面结合,营造氛围。以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在县电视频道开设“法治半月谈”、“政法之窗”等专栏专题。扎实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法治乡镇”、“法治学校”等法治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近年来,共开展“送法下村”、“广场法律宣讲”等活动100余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2万余人次,发送各类法制宣传资料近30万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意识。
三是注重形式创新,扩大成效。坚持把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作为提高宣传渗透力的有力抓手。县法治办组织县直36家部门开展了“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县司法局每天出动宣传车在全县城巡回广播,印制了《法律六进宣传手册》和《青少年普法读本》,在全县城、乡大力开展以每月“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晚会、巡回展出一组宣传展板、定期出动一队法制流动宣传车、现场发放一套法制宣传资料、派出一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丰富了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吸引力,破解了普法工作宣传深入难、群众接受难等有关问题。
二、在依法治理上求“广”,强化法治创建的措施
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落实治国治党措施的本质要求。我们做到法治创建以党委领导为核心、以政府实施主线、以司法公正为主导,坚持把握重点,纵深推进。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着力推进党委依法执政。健全《县委常委议事规则》,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做到先了解法律常识、再研究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事项,必须征求社会意见;凡属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必须专家论证和决策评估;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予以公示听证,确保党委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党委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得到进一步展现。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加强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精科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经济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整治、生态发展环境整治、涉税违法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着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司法公正,着力推进司法能力提高。县司法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第一追求,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认真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细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标准。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健全完善了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申诉程序,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审判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格司法程序的有力监督,强化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杜绝了执法办案中不规范、不严格、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不良现象,提升了司法维权、维稳的公信力。
三、在法治监督上求“严”,确保法治创建的质量
提高依法执政效果,需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我们认真履行人大、政协监督职能,加强对法治县创建的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履行监督职责。县人大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制订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程序;出台《岳阳县法治县城创建工作决议》,修订《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确定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审议。围绕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的督促检查,每年确定5-10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述职,依法审议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县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认真提出法制建设提案,进一步推动了部门工作,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成立法治县创建专门督查小组,县委督查室牵头,政府督查办、依法治县办等有关单位和机构参与,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听取情况汇报,查阅会议记录、相关文件和资料,实地调查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法治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全县上半年工作讲评会上通报情况,年终汇总,记入考核。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在县电视台、《巴陵通讯》、《和谐洞庭》等县相关媒体、刊物上公开举电话,明确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县网管中心开通法治创建专门网页,加大舆情监管力度,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时浏览新华网、人民网、三湘风纪网、红网岳阳论坛等网站,及时发现和收集法治创建中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问题,实行法治舆情网上收集、有关问题网下处理,增强了依法监督合力,提高了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严肃性。
四、在组织领导上求“实”,提高法治创建的保障
法治创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全力打造“法治岳阳县”作为了一项领导工程、一项实事工程。
一是提高创建意识。成立“法治岳阳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推进组;出台《法治岳阳县创建实施方案》、《法治岳阳县创建考核细则》;召开全县“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重点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做到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形成了领导带头抓、班子专门抓、整体联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工作联系。建立“法治县”创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年初,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听取汇报,部署安排全年任务。每半年,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提出议题,交流情况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了工作联系,明确了职责要求,强化了工作运行。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法治岳阳县”列入年度发展规划,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乡两级党政管理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依据。各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并将工作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津补贴发放挂钩,全县上下形成了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绩效的共识。
通过近两年来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县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广大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树立先学法、后办事的理念,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专政有机统一,坚持把法治创建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社会管理,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良性发展。四是经济总量持续增长。通过法治县创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3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85亿元,年均增长14.5%;财政总收入超过7亿元,年均增长24.6%。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社会管理不断创新,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后段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得力的工作举措、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动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