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机党字〔2014〕2号
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市公证处党支部委员会、市法援中心党支部委员会:
经市局机关党委研究,报请市局党组批准,决定将机关党委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书 记: 黎鹏飞
专职副书记: 暂缺
委 员: 张 韬 高 瀛 陈海强 蔡勋林
汪秋林 李新跃 黄丽萍 肖丽君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