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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网 发布时间:2014-04-23 10:41

强戒所党委,市局各机关党支部(总支)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岳阳”创建活动,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市直各单位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平安家庭”户要达到“一好八无”的标准。“一好”是安全防患工作做得好;“八无”即无家庭暴力、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邻里纠纷、无涉黄行为、无赌博行为、无涉毒行为、无传销行为、无其他违法犯罪。

二、“平安家庭”创评方式

(一)市局表彰。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行政人员(包括离退休)家庭进行自评,总数不得低于80%。自评后张榜公示,同时将名单上报市局联合工会。经市局审核后,统一组织表彰活动。

(二)推荐市级表彰。各单位党组织按总数10%的比例进行自评(不满10人的按1人,10人以上的按2人)后上报市局联合工会。经市局研究后推荐上报市综合治理委员会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发动,自下而上进行“平安家庭”户评选和命名表彰工作,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并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8日前将审批表送市局机关党委。

联系人:黄培德     联系电话:8211776  13007307168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岳阳市司法局联合工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