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湘北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人员参与由云溪区区委政法委统一协调的强制执行工作,依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基本案情是原告为岳阳某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丁某某(汉城酒店负责人)在申请执行人岳阳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丁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丁某需从案涉房屋内搬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岳阳某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在该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督促限期搬离,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期搬离该房屋。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云溪区法院组织了此次强制腾房执行活动。
案涉酒店面积1452.59平方米,房间47间。本次执行实际需腾房门面为三层,一层为大厅,二层为洗脚城,三层为宾馆。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云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云溪街道、岳阳市四人民医院、岳阳市湘北公证处等部门单位依法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
抵达现场后,公证人员开始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全程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既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证明了法院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消除了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更进一步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