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4日,汨罗市神鼎山镇附近107国道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三死三伤,对当事人双方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事故发生后,汨罗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会商,并多次和死者家属协商处理方案,但均未取得预期效果。2021年1月8日,按照汨罗市政法委指示,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三位死者家属和一位伤者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迅速指派律师代理受援人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力求让死者家属得到相应赔偿。2021年1月9日,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室受理了此案,法援中心主任李艳、调解员胡怀信认真调阅案卷,主动接访死者家属,分析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分析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计算各方各自承担的比例,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并积极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经调解室努力,2021年1月26日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和三位死者家属、三位伤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每位死者获得各项损失赔偿款88万元,伤者4.8万元,总额268.8万元。
汨罗市政法委对调解室该次事故调解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及调解室工作为汨罗社会和谐和稳定作出了贡献。同时,三位死者家属和三位伤者也对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调解室的调解工作和调解结果表示了极大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