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双峰赶来岳阳县追讨拖欠工资4年未果的谢某拿到了1.5万元现金(被拖欠工资),安心地踏上了务工的路途,走前对岳阳县法援中心连声道谢。
谢某2017年9月开始在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村孙老板工地上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拖欠3个月工资17000元。2019年、2020年过年前工地老板孙某也只微信各转1000元,事后孙某以谢某工作未做好,造成返工给孙某带来损失为由拒绝支付谢某工资。谢某是双峰县人,家庭经济困难,他找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指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援中心值班律师告诉他可以向辖区地人民法院起诉追回工资余款,但是谢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他在孙某工地工作的事实和拖欠工资的凭证,二次微信转账各1000元的记录也没有任何的说明。值班律师考虑到谢某非本地人且又在外地打工,通过打官司讨回工资确实是费时费力不容易的事,在取得工地老板孙某电话后多次与其反复沟通,孙某才在5月17日来到法律援助中心,与从双峰来的谢某见面,写下协议、并按协议支付1.5万元现金给谢某,谢某在孙某持有的协议背面打好收条,按上了手印,双方各自满意归去。(岳阳县法援黄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