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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执法为民显真情

来源:湘阴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3 10:50

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果转为司法为民实效,湘阴县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挥司法救助金的最大功效,努力让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积极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温暖。

2017 年11 月25 日,湖南省桂阳县太和镇的何某某被湘阴县的唐某某骑摩托车撞伤,经郴州市科诚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是肇事者一直没有赔偿一分钱给何某某。受伤后何某某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经过湘阴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为其依法维权,湘阴县人民法院判决唐某某赔偿何某某各项费用219667.73元,但是至今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

湘阴法律援助中心得知何某某的遭遇后,将其列为司法救助对方,并加快审批流程,及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何某某手中,何某某收到救助款后,向湘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感激不胜。

司法救助是一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民生工程,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不仅能直接缓解群众所面临的生活困难,还能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执法为民的担当。(曾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