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
对徐某安等29人劳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
2012年起,徐某安等多名农民工陆续经人介绍或经株洲市某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龙某荣、龙某飞的请求,给其做零工,工作内容为根据龙某荣、龙某飞安排至全国各地做园林配套建设,工种分大工、小工、泥工、焊工等等,约定工资均按日计算,日工资根据工种及年份不同为90元至300元不等,口头约定工资按月结算并支付。
2017年以前,龙某荣等基本按约定向徐某安等人支付工资。但自2017年起,龙某荣等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资,仅偶尔借支少部分生活费。至2019年2月起,徐某安人找龙某荣等要求结算并付清拖欠工资,龙某荣安排其儿媳戴某雁、侄媳杨某娟(两人为株洲市某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与徐某安等人结算工资,根据结算结果出具欠条并加盖了湖南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株洲市某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徐某安等人多次向龙某荣等追讨拖欠工资款,但龙某荣等一拖再拖,多次以各种理由搪塞,未予支付工资款。徐某安等人也多次向乡镇政府、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等机关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2021年1月5日,徐某安等29人向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徐某安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同意后安排中心黎称霞、黎汝婷律师为徐某安等人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委托后,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同承办律师与每个受援人见面,全面、详细了解每个人的工作时间、工作种类(岗位)、工作地点、约定工资、工资支付习惯、拖欠工资数额、追讨情况、被告现状等等案件相关情况。因各受援人情绪激动,未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风险,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承办律师细致、耐心的安抚受援人,并一一告知起诉维权程序、时限等相关事宜,稳定了受援人情绪,避免了受援人盲目上访。
结合受援人反应的情况,承办律师通过重新调取、补充证据材料,梳理确定每位受援人欠款金额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多次与立案庭、审判庭承办法官及分管领导多次沟通案情,案件办理过程中,还与法院承办法官一起向华容县政法委汇报了案件情况。经过两次庭审、一次庭外调查,华容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全额支持了各原告(受援人)的欠款金额139万余元,由被告湖南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株洲市某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点评
本案中,29名受援人均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其中有26名超过50岁,最大年龄接近70岁。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没有一技之长,因为生活的压力、因为对同乡被告的信任,背井离乡跟着被告在全国各地从事室外的体力劳动,极其辛苦的挣取微薄的“血汗钱”,每一分都来之不易。在办案过程中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承办律师通过耐心沟通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端,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