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向某某来到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真诚送来一面印有“尽心尽责解民忧 法律援助办实事”的锦旗,十分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他的帮助。
2020年10月14日受援人向某某在吴某家安装防盗窗过程中,防盗窗碰到高压电线,使在屋内拉住防盗窗的向某某触电造成高压电击伤等多处人身损害。当日向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100天,医疗费花费36万多元。经司法鉴定,向某某全身多处高压电击伤,构成四级伤残。向某某受伤后,找吴某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汨罗市供电分公司主张赔偿无果。无奈之下,向某某于2021年7月6日走进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陈述,迅速审查了相关材料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指派伍曾嵘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诉前准备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帮助向某某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去事发地实地查看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分析,针对本案涉及的多个法律关系进行逐个理顺。最终,根据当事人的授权,以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过程中,双方争议很大,吴某认为与向某某是承揽关系,不应承担责任。汨罗电力公司认为架空路线与案涉吴某房屋水平距离经电力公司自己测量达到2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5米,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力公司不存在过错。高压线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法援律师与汨罗市法院湛烁瑶法官为了确认情况,再次去往事发现场,邀请专业人员实地测量。经测量,吴某家房屋四楼东墙北头窗户离高压线的距离不足2米,加上防盗网向外延伸的0.5米,则防盗网与高压线的距离不足1.5米。最终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定向某某承担60%责任,吴某承担10%责任,电力公司承担30%责任,电力公司以及吴某赔偿向某某共计576048元。目前电力公司已赔偿到位,吴某与向某某约定分期付清赔偿。
向某某感慨地说:“法律援助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让我感到特别温暖”。接到向某某送来的锦旗,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倍感欣慰,并表示将继续努力做好法援工作,为普通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直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细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实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情绪疏导、矛盾化解一条龙服务,保障了弱势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深得市民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