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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出手!为身处困境者舒忧解难

来源: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6 15:51

  今年7月,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法援案件,受援人徐某某在2016年与丈夫兰某协议离婚后,约定婚生子兰小某归徐某某抚养。兰小某今年8岁,因徐某某智力低下,不适宜抚养小孩,实际抚养人为其母亲及亲弟。近年来,其弟也成家生育两个小孩,经济条件亦不足以支撑两个家庭的生活开支。其母亲患青光眼,视力减退,年老体衰,没有精力照顾外孙兰小某。故而,徐某某和家人一起来到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变更兰小某的抚养权给男方。

  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确认徐某某家庭条件确实困难,便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指派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李芳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待徐某某一家,耐心细致与其释法明理,告知该案的诉讼风险在于徐某一家变更抚养权的理由不属于法定变更的情形,除非男方在法院调解下同意变更。徐某一家明白了律师告知的事项,愿意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和男方再调解,承办律师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徐某某。之后,男方兰某(残疾人)也向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核查,兰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便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指派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廖园律师承办。考虑案件特殊性,站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督办该案,并且与两位律师沟通,希望双方以兰小某的后续安置问题为先,重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真正为兰小某未来十年的抚养问题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寻找最佳的解决办法,优先考虑调解结案。该案经过两位律师前期调查走访、约见谈话等系列工作,在开庭前,廖律师报告法援中心,男方同意变更兰小某的抚养权,李律师也反馈,兰小某以后愿意跟随父亲一起生活。鉴于双方律师前期扎实的准备工作,开庭前法官调解十分顺利,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解决。(文  周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