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律援助

【平江县】法援“护苗”, 做未成年的权利守护人

来源: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9 10:20

  近两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之风愈演愈烈,呈现有低龄化趋势,在14岁左右青少年群体中蔓延开来。吴某,系一名在校高中生,吴某在明知上线犯罪嫌疑人使用他人手机拨打诈骗电话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使用自己持有的电话号码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拨打电话或者发展下线人员。经核实,2023年07月31日10时03分16秒,受援人吴某在犯罪嫌疑人苏某的指导下,使用其1910601****手机号码拨打被害人李某1370887****号码后,导致李某遭受冒充公司人事部门求职培训诈骗,被诈骗金额81234元人民币。其中:苏某国从中获利91元;苏某获利316元,吴某未从中获利。因吴某属未成年人,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故法援中心便为其指派湖南良法律师事务所毛宇林律师提供辩护。

  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阅卷,后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吴某。了解案情后,毛律师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及类似判例、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三大方面向吴某开展释法工作。综合吴某在校成绩及自身表现情况,结合所涉案情,承办人向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对吴某从轻、减轻处罚,建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意见,终被采纳。今年以来,平江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24人,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6人,相较去年有较大提高,亦给法援律师的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辩护空间,挽救了一批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文  周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