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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专“暑”援助提质效 上门回访续温情

来源: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2 15:24

  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扩面提质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临湘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近期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进行了一系列暖心服务。

  上门援助

  “真的是非常谢谢你们为我们的事操心,多亏了法律援助,让我们一家对生活又有了信心,谢谢……”受援人母亲江某说道。

  近日,江南镇司法所所长向临湘市法律援助援助审批人员反映其辖区内一村民刘某因人身权益被侵犯,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希望帮助刘某申请法律援助。经初步了解,考虑到刘某系未成年人,有智力残缺,部分家庭成员有不同程度精神障碍,语言沟通表达能力较为困难,难以通过自身表达正常需求,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办理援助手续。援助审批人员与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陈律师来到刘某的家中,对刘某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村委会,核实刘某实际生活情况,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向受援人讲解了法律援助程序和相关法律问题,同时为方便受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迅速开通绿色通道,从申请、审核、指派、代理,一次性办理完全部法律援助手续,并当场指派陈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该案。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回头访问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准确核查受援人经济困难状况,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近期承办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和实地核查。

  此次回访案件为2024年5月受理的民事申请类案件。申请人为农民工陈某,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来到临湘市智慧政务服务大厅申请法律援助。7月29日至30日,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聂市镇司法所所长取得联系,初步了解受援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及居住情况。同时,分别走访询问受援人所在汤畈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就其及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将相关情况与他们自行填写的承诺书的信息进行核对,制作核查笔录。随后,工作人员就了解到的受援人及其家庭人员居住、财产等情况实地查看。通过此次实地核查确认,发现受援人陈某所填写的经济困难承诺材料与事实不相符,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法》《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关于经济困难的规定,告知申请人经济情况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并出示了相关政策文件,终止了对申请人的法律援助。指引申请人前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服务。

  下一步,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践行便民措施,为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士等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继续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方式,加强案件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能力。真正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讯员:陈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