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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11:12

岳司提字[2021]第3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

答  复

付智等6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已有公职律师104名,其中党政机关公职律师88人,分布在38个党政机关,已基本形成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三位一体的律师工作格局,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目前对公职律师管理的模式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实行行业自律,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对本单位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公职律师既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又是律师,既精通本职本岗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又具备法律专业能力,是宝贵的复合型人才,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体现职业价值。为此,市司法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

一、推动完善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压实党政机关抓好公职律师制度的责任

一是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汇报,将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以开展专项法治督查的方式,督促各党政机关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工作,对未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单位,提出督查建议。二是提高公职律师的社会地位。联系协调市委统战部适当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界别的名额,并保证公职律师的名额配备,鼓励公职律师参政议政,更好地发挥专业作用。三是结合《岳阳市行政应诉办法》出台的契机,推动提升公职律师出庭率,提高各级行政机关重视公职律师职能发挥的力度,让公职律师积累应诉经验,提升专业能力。

二、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创新公职律师管理体制

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进行沟通协调,深入阐述公职律师的职业特性,争取将公职律师列入专技类公务员进行管理,设置专职岗位。并建议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突破现行公职人员管理规定,将公职律师列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赋予公职律师相对独立的执业权利。

三、加强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和交流,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律师协会成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设正副主任3人,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积极推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公职律师陈先进入全省第二批律师领军人才队伍,推荐市司法局公职律师任育平参加司法部举办涉外律师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有序组织优秀公职律师赴北京、上海等地学习交流,多渠道提升公职律师专业能力。搭建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之间交流平台,在律协组建法律顾问委员时,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入列,在推动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事务上加强交流合作。与市仲裁委加强会商,择优推荐业内优秀公职律师进入仲裁员队伍,提供更多事业成长平台。

四、提高公职律师待遇,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活力

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名义出台《岳阳市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公职律师待遇。一是提高政治待遇。要求党政机关完善公职律师列席重要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出具法律意见、审签相关文书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健全听取和采纳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单位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公职律师意见;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邀请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公职律师意见而未听取,或者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在人才推荐、干部选拔、担任社会职务等方面对公职律师给予优先考虑,增强公职律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保障工作待遇。要求党政机关为公职律师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支持,积极探索将公职律师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对于办案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工作成本进行补贴,以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彰显其作为单位法律人才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岳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任育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艳红      0730—821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