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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工伤维权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08:53

“非常感谢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帮我维权,感谢赖律师帮我打赢官司,让我拿到工伤赔偿款,渡过难关。”受援人徐某盾说道。近日,受援人徐某盾和其女婿一起到平江县政务中心法律援助办公室向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并赠送感谢锦旗给援助律师赖广兰。

据了解,送锦旗的受援人徐某盾是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18年3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徐某盾在工地清理泥土被一个滚落的石头打伤左膝盖部位,先后在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和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因徐某盾与湖南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肯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这对于妻子早丧,女儿远嫁的徐某盾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没有了工作,大笔的医疗开销、后续的生活费用……缺乏法律知识的徐某盾只能在家缩衣节食、怨天尤人。

2019年春节女儿女婿回家,他才从女婿口中得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2019年3月14日,女婿带徐某盾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赖广兰接待了当事人,与其交谈后了解到徐某盾受伤及后续的全过程。时间过去了近一年,其还未申报工伤认定(个人自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距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限仅剩12天,维权时间紧迫,赖律师立即为其提供优先受理,当日将问话调查、书写仲裁申请书完成。因徐某盾与湖南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属事实劳动关系,并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证据的收集十分复杂,启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程序,必须先确认徐某盾与湖南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进而认定徐某盾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再经由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案件一经指派,平江县法援中心协助其联系鉴定中心,赖律师加班加点在规定期限内收集整理好相关材料,交由徐某盾到平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

3月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开庭审理,确认了徐某盾和湖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拿到仲裁文书后,赖律师立即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部门提交徐某盾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5月15日,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徐某盾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予以认定工伤。8月28日,经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徐某盾的伤残等级为9级。10月12日,经仲裁庭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徐某盾终止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补偿共计43000元。后期的工伤基金赔付由工伤基金进行支付。

据悉,该案是众多农民工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仅仅是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冰山一角,现实中,农民工权益受侵害后,受限于知识文化水平和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而法律援助恰恰弥补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死角。徐某盾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因法律援助中心处置及时,开辟绿色优先受理通道,律师加急帮助农民工维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周碧霞)

(采编: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