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江县上塔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
4月中旬,红霞居委会居民易某某与何某某因土地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何某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轻伤二级。因双方就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意见不统一,一直争执不下,申请人易某某遂向上塔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为尽早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塔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马组织调解员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
据了解,本案的发生是因双方一时冲动才导致被申请人何某某受伤,并且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向,具备了调解的基础。因一方当事人何某某伤势未康复仍在医院治疗,而另一方当事人易某某原定于五一劳动节结婚,也期望能尽早获得对方当事人谅解。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基本原则,上塔司法所所长崔卫华前后三次到平江县人民医院了解何某某的诉求,又分别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达成协议。
俗话说“调解无小事”,上塔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直坚持融情于法、法情结合的工作思路,致力于将纠纷化解在萌芽中,依托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之力,力争实现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 (平江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