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成功调处了一起案情复杂的行政复议争议事件。
2018年,湖南某建筑公司将某工地泥工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戴某,戴某又将其中砖砌体劳务分包给何某,何某组织涉案人周某在未签订用工合同、未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到工地务工。2019年3月16日,周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鉴定,事故为他人全责。周某在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同时,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工伤认定,取得认定为工伤的结论。该建筑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2022年1月,以作出认定的机关为被申请人向湘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湘阴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案件后,通过召开听证会方式听取多方意见。经与各涉案方多次交流、讲解法律政策,最终打开各方心结,签订赔偿协议,实现双方和解。2022年4月8日,该建筑公司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复议办将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合法诉求的实质兑现,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化解矛盾,进而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护航湘阴法治社会建设。(湘阴县司法局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