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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调解故事:只要民平安 再苦也心甘
编稿时间: 2015-09-24 来源: 岳阳市司法局 作者: 市司法局 
 

我叫曾迪平,现任华容县司法局治河渡司法所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我始终扎根基层,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安宁作为不渝目标,坚持脚踏实地、不计得失,在人民调解岗位上默默奉献了15载青春,2013年有幸获得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下面,我要说说我的调解故事。

用活方法办好事

调解纠纷既要善于学习,又要善于总结。多年来,我把自己和别人的工作经验进行综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三及时” 、“三有数”、“四要点”等技巧的运用,让很多“疑难杂症”都迎刃而解。如杨某在1996年将自己的3亩责任田借给张某耕种,但张某于1998年,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将田变更到了自己名下。2014年,移民安置房建设要到红光居委会征地,这3亩田中有1.5亩在征收范围内,矛盾由此引发,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我接到居委会的求援电话后,立即赶到居委会,详细了解基本情况,马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天双方虽然达成了3亩田各分一半的初步意见,但第二天,张某又反悔。杨某见要田不成恼羞成怒,强行将张某种的棉花扯掉,种的秧踩死,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时至端午节,两人再次发生冲突并大打出手,双方亲友也加入,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民转刑”。危急关头,我连夜上门先做张某的工作,严厉指出借田种地,不仅不心存感谢,知恩图报,相反私自占为己有,还想非法攫取别人的补偿款,这是背信弃义的做法。在情理事实面前,张某面有愧色,表示接受处理意见。随后,我又找到杨某,批评了她的过激行为,教育她这样做只会火上浇油,无利于问题解决,反而使矛盾激化。杨某也觉得自己做过了头,愿意赔偿损失并道歉。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田各一半的书面协议。这起纠纷的成功调处,既为该居委会土地纠纷的调解理清了思路,找到了窍门,又收到了调处一起化解一片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支持。

胆大心细迎难上

在基层一线工作,时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既要临危不惧,还要化险为夷,对男同志而言都属不易,作为一名女同志,在面对危难、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从不退缩妥协,以“强硬、泼辣”的作风迎难而上,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巾帼不让须眉。2015年4月初,钱粮湖垸围堤加固工程十一标施工队在轭头湾村9组堤外滩施工时,因疏忽将王家祖坟挖掉了。4月7日下午6点左右,王氏族人及亲友一百多人浩浩荡荡来到项目部指挥部,提出了高达120万元的天价赔偿请求,并扬言7日内如果赔偿款不到位,就要阻工、堵桥、堵路、堵政府大门。情况十分紧急,随时可能演变成恶劣的群体性事件。我闻讯后马上赶到现场准备处理,可是王家亲友群情激奋,说这是他们族里的事,与外人无关,不需要别人多管闲事,要我识相点,赶紧滚开,否则小心挨打。面对群众的不友好和不配合,我并没害怕和退却,我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知道越是这种情况,越要敢于担当。我先到现场查看实情,调查走访群众和施工人员,在掌握了大量的事实材料后,再次找到王家几个带头人,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取得他们信任后,我再以案释法,告知他们应有的权利以及赔偿依据和标准。引导王氏族人实事求是的思考问题和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通过十多天不懈的努力,最终做通了王氏族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彻底放弃原来不切实际的赔偿请求,接受了1万元的赔偿协议。

清正廉洁护百姓

纠纷调解过程中,有些人为了得到偏袒照顾,要给我送钱送物;有个别领导、同事、亲友私下打招呼,要我给予关照;有极少数人认为自己利益受损,甚至对我进行威胁恐吓,面对这些,我从未放低自己的底线。我深知我的职责就是依法为老百姓办事,绝不能因为我的不公正而让老百姓吃亏。2014年年底,镇新华大港疏洗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2月23日晚,由水委会负责施工的星光村7组的一个桥面上因水陆两用挖机驶过时留下稀泥未及时清除,导致该组村民李某骑摩托车经过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为左侧第4、5前肋骨骨折。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果,纠纷上报到了司法所。施工方通过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按己方意愿进行调处,然而双方差距近10倍,按施工方的意思处理必将损害受害方的利益。我顶住各方面压力,根据调查的事实、证据和法医鉴定结论,依法公正调解,双方也对调解结果心服口服,这也让我在镇里也多了一个“女包公”的外号。(华容县司法局治河渡司法所 曾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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