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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向岳阳司法局申请调整中国移动与代理律师合伙伪造证据加害我 |
来信人: | 徐宙雄 |
来信时间: | 2024-11-30 18:00:33 |
内容: | 向岳阳司法局申请调整中国移动与代理律师合伙伪造证据加害我,还有岳阳楼区公证处也参与进来了 |
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4-12-04 16:42:0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我局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诉中国移动与代理律师合伙伪造证据一事,有关投诉律师的事项,我局已在编号203682的信件中予以回复。另因中国移动不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建议您向市工信局反映有关情况。 岳阳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4日 |
再次反馈: | 不属于你们管辖就不能要回复 |
再次回复: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已在相关信件内予以回复。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4-12-16 15: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