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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国家司法考试科工作作风问题 |
来信人: | 沉潜 |
来信时间: | 2014-09-18 09:53:40 |
内容: |
市司法局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本次2014届应届毕业生,在贵单位国家司法考试科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其网络信息不详细故向该科室打电话询问相关问题,几次咨询中该科室的一名女性负责人在上班时间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在打通后挂断电话,不然则是在接到电话后态度颇为冷淡不听他人诉说完整情况即挂断电话,并且在做证书资格审核时收取每人10元的费用,一不进行费用收取用途解释,二没有相关税务发票发还,而据本人多省市咨询调查发现其他地方并无收取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公务员作风是否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恳请做出相关批示!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 | 2014-09-29 10:21:42 |
回复内容: | 这位考生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 经调查,该名工作人员平常工作认真负责,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态度不好事因为那些天工作量大,家里又有一个特殊情况。我们已经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在此我们向您表示歉意。 每人收取十元的费用,是用于聘请临聘人员,加强审核工作的效率,我们已经责成司法考试科予以退还。 |
再次反馈: | 经过和该工作人员的有效沟通,我们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消除了误会。沟通中发现该工作人员一贯作风良好,态度诚恳,感谢市司法局的高效认真处理,也希望市司法局的工作越来越好! |
再次回复: | 这位市民: 感谢您的谅解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 岳阳市司法局 2014年10月12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4-10-13 10:5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