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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9:46

付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法律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职律师的基本情况

2015年9月我市为市级单位的公职人员办理公职律师申请。2017年全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后,截至2019年4月,全市共有公职律师85名。

二、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对公职律师管理的模式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实行行业自律。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对本单位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公职律师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下列法律事务: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2019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岳阳市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二是对全市公职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对全市公职律师进行2018年度考核备案;四是组织公职、公司律师参加全市律师业务培训。

三、我们需要做的工作

1.2019年下半年准备建立岳阳市公职律师数据库,摸清公职律师专业特长。

2.与行政应诉科对接,在适当的时机统一调配和指导各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应复。

3.建议各公职律师每年度对本单位执法科室上一堂法律知识业务课。

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议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为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为公职律师合理确定工作经费。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公章)  

2019年4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郑志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青 0730--821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