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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5:49

岳司提字[2023]第5号 A类 同意公开

严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将提案回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与司法局合并后,司法所工作职责在原有的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基础上,新增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查)、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等职责。2020年4月,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20〕5 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所辖村(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修)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工作台账,司法所负责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法制审核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安排法律专业人员指导、参与司法所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10月30日前集中对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的1641个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过一遍筛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并进行备案登记。

近年来,我市出台《岳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司法所全面履职能力,确保辖区内新制定(修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做到应审尽审,让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岳阳市司法局

                               2023625

 

承办负责人:柴青

承办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严晓兵   0730—821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