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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4:34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办、新华每日电讯等单位及媒体推介,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司法部推介,“三资”运作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获评国家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跻身“全国智慧城市建设百强市”;“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四全四新’改革模式”和“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样本”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终选,岳阳县等6个地区(单位)和项目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湘阴县公安局岭北派出所等3个集体获评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岳阳市“守护好一江碧水”法治宣教基地被命名为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岳阳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先后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二是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汨罗市、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三是开展专题培训。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训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一项一专班监督机制,创新推行涉企纠纷立案容缺办理,在全省首创公检法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跨区域重点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赋权园区市级管理权限269项事项。与湖北监利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实现出生一件事跨省可办、全域通办。建立“党建+跨省服务联盟”,打响“荆岳通办”服务联盟品牌。坚持法治化、清单化动态管理,发布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53项,中介服务事项111项,告知承诺事项568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2867项。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收集线索65条。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清单涉岳24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我市“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样板经验多次在全省市州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推介。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46件,废止市政府文件1件、修改1件。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政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发布2023年典型案例。部署安排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包含178项免罚事项、35项减轻处罚事项。五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市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96件,同比增加47%,调解和解174件。

  (四)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一是加大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创新开展夜市普法,组织开展“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创建“守护好一江碧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构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6767件,涉及金额3.62亿元。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310件。四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每月约谈排名后5位和出现进京越级上访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组织集体约谈9批67人次。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坐班接访,全年下访接待群众400批次,现场化解问题172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区域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能力水平、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督察刚性仍不足,监测评价、实地督察等措施的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主要任务和工作打算

  2024年,全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市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主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我市有序推进。三是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持续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五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