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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决算说明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15 22:05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法律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公民申请的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岳阳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市法律援助中心内设三个部门:行政部、基金部、业务部 我中心共有在职干部12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 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64.68万元比上年增长43.34%。总支出163.15万元,比上年增长41.70%。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我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为维护中心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64.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3.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为维护中心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项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63.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8.15万元,占总支出的97%(人员经费102.7万元,公用经费55.4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64.68万元,比上年增加43.3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财政拨款总支出163.15万元,比上年增加41.7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公共安全支出151.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我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为维护中心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3.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41.70%。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我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为维护中心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51.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09%;社会保障金额就业支出11.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63.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8.05万元增加66.3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58.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2.19万元增加92.42%;项目支出决算数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86万元减少68.47%。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单位业务工作的变化调整。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5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143.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与我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的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5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1.28万元,主要是我中心干部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3.15万元的96.9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2.70万元,占基本支出158.15万元的64.94%,日常公用经费55.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25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比上年1万元增加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比上年1万元增加3.3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维护承办费用增加;同时,中心本年法律援助案件增多,中心工作人员经常需要外出办案阅卷会见,导致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比上年4万元减少2.0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接待24批次,1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我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岳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中心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决策部署,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统筹做好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市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5万元,比2016年减少6.04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各方面节省开支,厉行节约,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援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