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16:49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岳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评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岳阳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岳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联系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60号;联系电话:0730-8222384,传真:0730-822238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岳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岳阳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张群望任组长,副局长何灿文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高瀛兼任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我局把岳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更新并公布了《指南》和《目录》,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认真梳理了政府信息

按照“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2012年来我局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条例》的规定,我们将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等6大类,并分类进行了清理。

(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我局依照依法、全面、真实原则,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二是主动更新我局相关信息。凡是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做到了内容的及时更新。三是注意把握重点。按照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到秘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全局人员公开,对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15条,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通知公告29条;工作动态64条;政策法规类6条;规划计划类2条;资金信息4条;人事信息4条;其它信息6条。

(三)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 “岳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供市民查阅我局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0人次,其中现场接待71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56人次,网上咨询12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25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一是因缺乏专业技术,我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局门户网站经常性出现登陆困难的情况,特别是如司法考试报名、查询等访问量大期间,造成网站无法登陆的情况。

2、改进措施: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抓紧对我局网站进行维护、改造升级

充分发挥局网站的服务功能。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