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2]第6号 A类 同意公开
汤勇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前述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承办部门和承办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明确建议办理科室 。我局于3月3日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我局明确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以下简称执法监督科)负责办理代表所提建议。
(二)建立“岳阳市加强乡镇综合执法提案办理”工作微信群。为方便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情况、交流观点,执法监督科特组建了提案办理工作微信群,将三位代表及临湘、湘阴、华容三县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线上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
(三)了解相关县市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开展的具体工作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定方案。目前我市全部完成了所有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核定文件。其中岳阳县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得较好,该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两办名义联合印发了《岳阳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名义发文成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岳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暂行办法》,公布了《岳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制定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考核方案。为规范、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该县司法局组织编订了《岳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该工作手册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实务指导作用。另在临湘市、华容县、湘阴县、岳阳县各选取至少三个乡镇,了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目前,我市各乡镇均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股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额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至15名不等,均明确了主要职责。
(四)邀请三位代表来我局共同商讨如何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月24日,临湘市桃林镇党委书记汤勇刚代表带领临湘市桃林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袁哲同志、华容县章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陈霞代表应邀来我局就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我局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韬同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湘阴县委组织部徐静波副部长因为湘阴疫情影响不能到会,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将交流讨论情况反馈给了徐静波代表,并就如何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与湘阴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李明辉进行了工作对接。
二、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开展相关工作
(一)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薄弱、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该问题系一普遍共性问题,需要持续动态的去努力克服,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有久久为功的心理准备。短期内,可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加强培训。市司法局于2022年3月10对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印发了《岳阳市司法局关于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法规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组织本系统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轮训),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已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组织培训时应考虑将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范围,相关管委会不具备组织培训条件的,市直部门组织培训时应考虑将管委会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二是引进人才。建议乡镇(街道)积极争取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有空缺时积极选调或者公开招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在发展前途、晋升空间、津补贴发放上予以倾斜,以此吸引优秀年轻人才到基层锻炼、成长,改善、优化乡镇执法队伍人才结构。
三是提高素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化压力为动力,边工作边学习,寓学习于工作之中,在工作之余努力自学,惟如此,才能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这个终身学习的时代,才能不被社会淘汰,通过努力才有希望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才能持证上岗,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关于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问题。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大,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该问题单凭人大建议办理单位司法局确实难以有效解决。建议乡镇(街道)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积极反映困难,争取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统筹、协调破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存在困难,难以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议由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学习借鉴其他省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考虑不是必须每个乡镇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和差异化特色化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采取赋权或派驻执法队伍等方式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在中心镇设执法队伍管辖周边乡镇(街道)的执法模式。
(三)关于明晰职权职责、明确执法主体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中《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须由县级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街道)承担。同时,《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中对赋权部门、赋权事项、赋权方式、承接部门均有明确规定,《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对职权类型、项目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均有明确规定。我市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亦公布了《岳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第一批赋权39项,其中前37项为省指导赋权项目,后2项为县定赋权项目,该目录对职权类型、项目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赋权部门、赋权形式、承接单位等均有明确规定,其中部分职权类型为行政处罚、行政监管,采取委托下放或者直接赋权方式,由承接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行使。
建议存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职责不明晰的县市区,可参考借鉴岳阳县做法,根据《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制定本县市区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四)关于执法协调、联动问题。建议三位代表所在县市区参考借鉴岳阳县做法,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统筹协调解决乡镇与部门、乡镇与乡镇、部门与部门之间出现的管理与执法的不衔接、越位和缺位问题,研究乡镇与部门,跨乡镇、跨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暂行办法,规范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行为、执法程序以及执法协同等问题,遇有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亦可参照岳阳市本级做法,由乡镇(街道)向县市区请示,由县市区司法局就执法协调问题出具审查意见。
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其他问题和困难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制度创新,是一
系统工程,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的协同下共同解决。其他困难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法制审核,而初次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如何招揽留住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这是一个新课题,考验着各级领导的执政智慧;再比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据代表反应,目前乡镇罚款没有正式票据,对该问题我们会积极向财政部门反映。
感谢你们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岳阳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华平1887302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