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yang.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 http://sfj.yueyang.gov.cn )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岳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②③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yang.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 http://sfj.yueyang.gov.cn )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岳阳市司法局(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人大12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sfj.yuey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市司法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岳阳市司法局)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fj.yueyang.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⑦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见附件2。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岳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岳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人大12楼(2路、41路、57路等在市人大站下车均可到达)
邮政编码:414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 14: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 0730-8222384 传真:0730-8222384
电子信箱: yysfbgs@yahoo.com.cn
岳阳市司法局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岳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注:以下为参考说明,不列入正文。
①信息分类依据《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予以明确。
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其中,一级类目为6个固定类目上,详见目录参考详本。
以下各级类目由各单位确实。
②类目级数根据需要确定,详见目录参考样本。
③具体内容根据《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结合实际确定。
④网上信息留存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⑤《条例》第十八条。
⑥统一标准格式文本。
⑦各单位根据业务要求确定具体标准。
⑧统一标准。
⑨逐一列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受理机构或者委托受理机构。
附件1:
岳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姓名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
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岳阳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填写《岳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机构登记、并出具回执受理机构当场答复受理机构当场不能答复 15个工作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 15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于公开范围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属于部分公开范围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申请人办理缴费等申请手续受理机构当场提供申请人当场签收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掌握机关的联系方式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申请内容不明确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信息不存在申请人提出申请能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