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建字[2026]12号A1类 同意公开
尊敬的刘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履职效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赋予的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公职律师队伍扩面、机制创新、作用发挥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市级统筹牵头,健全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方面
(一)明确牵头责任,健全统筹管理机制。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负责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我局作为全市公职律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单位,早在2022年,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岳法办〔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同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公职律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牵头负责公职律师的选聘备案、执业监管、业务培训、跨部门调配等工作。同年12月,我局制发《关于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库、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统筹通知》),建立了市本级公职律师人员信息库和工作台账,按照“业务相近、发挥专长”原则,对库内公职律师实行跨部门调配使用,截至目前,市本级公职律师库在库人员达160余人,实现了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市县两级均已建立统筹使用机制,有效缓解了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
(二)细化履职嵌入,规范核心决策流程。
《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各单位积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将公职律师参与作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签订、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的法定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上一年度全市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77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627次,审核重要合同协议1418次,参与信访调解、突发事件处置1939次,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5730次,开展普法宣传1520次,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708件。公职律师在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中,通过庭外协调促成3.3亿元标的额案件以1.87亿元调解结案,为政府节约支出1.43亿元;在特许经营权回收等重大项目中,出具核心条款审查意见,涉及金额8亿元,最终以4.46亿元达成协议。这些案例充分证明,公职律师已深度嵌入各单位行政决策与执法全流程。
(三)强化工作统筹,搭建统一服务平台。
我局依托市本级公职律师库,建立了“市级公职律师人才库动态管理机制”,对入库人员实行专业特长标注、履职情况记录、年度考核评估。对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复杂涉法事务(如重大项目落地、群体性矛盾调处等),由我局统一调度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上一年度,通过统筹调配,已为10余家暂无公职律师的市级党政机关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累计指派服务事项50余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细化履职嵌入核心流程”的建议,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将进一步细化公职律师参与所在单位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指导各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公职律师工作规则,完善日常管理机制。该文件实施后,将全面实现您所提的细化履职嵌入要求。
二、关于“聚焦实战精准赋能,构建全周期培养体系”方面
(一)实施“订单式”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市律师协会设立了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公职律师年度培训计划。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全市律师“智识网”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全省公职公司律师培训班、法律顾问工作专题研修班、行政复议应诉技能提升班等各级各类培训30余场次,覆盖600余人次,着力提高公职律师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2024年,我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专门委员会,举办了“提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主题沙龙、“从行政复议视角谈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分享、“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专题辅导等实战化培训。2026年,市律师协会举办《法律人的AI龙虾课:迎接法律服务智能革命的新时代》讲座,公职律师踊跃参与。您提出的“订单式”培训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们将广泛征集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优化培训计划安排,探索开展精准培训的实践路径。
(二)搭建“一线历练+岗位交流”实践平台。
《实施方案》提出,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职律师政治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畅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职律师开展交流挂职工作,促进公职律师提高业务能力。为此,我市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实战锻炼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曾指派公职律师到我局法治业务科室跟班学习,全面参与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市税务局系统设立“枫桥式税务所”14个,13名公职律师在税费争议调解一线发挥作用。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建立跨部门交流挂职机制,结合单位推荐和工作需求,常态化组织公职律师跨层级跨单位交流学习。
三、关于“强化激励保障兜底,提升职业吸引力”方面
(一)完善考核激励与晋升通道。
《实施方案》已明确将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表现优异的公职律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表扬,并在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同时鼓励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建立保障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其他激励机制。目前,各地各单位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激励机制:市税务局系统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中予以倾斜,近两年6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行政职务上得到提升重用;市委在2022年首次聘请3名公职律师担任市委法律顾问,市政府聘请18名公职律师担任第五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选聘5名公职律师为委员;市律师协会换届选配了公职律师担任副会长和专委会主任,并每年通报表扬履职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先后多次对接职改部门,努力推动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公职律师参与律师系列职称评审。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拓展公职律师激励渠道。下一步,我局将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加大对公职律师的激励力度。
(二)落实专项经费与履职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强化公职律师工作保障,将公职律师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并为公职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我局已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协调落实好《实施方案》确定的经费保障措施。
(三)建立单位履职成效督查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当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重要内容,由各级党委法治办对本地区公职律师工作进行督察。为此,市委依法治市办已将各地各部门公职律师工作情况(包括队伍建设、业务培训、职能发挥、履职保障等)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项目,对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规决策造成损失的,按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将全面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推动我市公职律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岳阳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岳阳市司法局
2026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任育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艳红 0730-821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