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建字[2026]08号 A1类 同意公开
尊敬的曾淼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数据详实、剖析深刻,精准指出了我市在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痛点、堵点,特别是“区域法治建设失衡”“重点领域执法失范”“基层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可谓切中要害。您提出的“构建全链条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的建议,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此建议的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结合您提出的五大类问题,我局已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制定了深化落实的系列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我局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行政诉讼监督简易工作流程(试行)》(以下简称《简易工作流程》),立足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已初步构建了“府院联动、数据跑路、风险预警”的行政应诉监督新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局已制定《行政诉讼监督简易工作流程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主体职责、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为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
(一)建立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关口前移”
依据《简易工作流程》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败诉风险初核,按低、中、高、重大四个等级分类。其中,高风险及以上案件,法院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实时推送至我局及市人民检察院。
1.精准甄别:我局在收到推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甄别,重点研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履行中的风险点。
2.及时预警:向涉案单位发出《行政应诉风险预警告知书》,明确提示败诉风险等级、应诉注意事项及整改时限,同时抄告同级人民政府。
3.升级督办:对涉案单位处置不力或怠于应诉的,我局再度发出重大风险预警告知书,并推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审查后可依法发出行政检察建议书,形成“司法行政+检察”双重监督合力。
截至2026年5月,已累计发出风险预警告知书11份并当面向汨罗市政府交办1份,有效改变了“一审不举证、二审乱着急”的被动局面。
(二)建立季度复盘评查机制,倒逼“以案促改”
依据《简易工作流程》要求,我局每季度对纳入监督的败诉案件进行初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同步组织综合评查,结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评议内容并通报。
已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败诉案件复盘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的败诉率、败诉原因、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析显示:败诉高发领域仍集中在征收拆迁、公安、人社三类;程序违法(如告知义务未履行、送达不规范)占比最高,达40%;乡镇(街道)败诉案件占总数32%,印证了您提出的“基层履职能力不足”问题。
同时,根据省司法厅最新通报,2026年第一季度我市行政诉讼败诉率为9.8%,较2024年(29.5%)和2025年同期均有大幅下降,“两降一升”目标持续巩固。
(三)建立府院数据推送机制,打通“数据壁垒”
依据《简易工作流程》,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败诉高风险以上案件的诉讼材料,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实时推送至我局及市检察院。
1.我局建立每周书面报送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监督进展情况。
2.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原则上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案件交办会,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关键少数”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简易工作流程》要求,我局对高风险及以上案件的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
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但主要负责人出庭率仍偏低(约12%),与目标仍有差距。值得肯定的是:市司法局李峰局长亲自出庭应诉,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蒋卉局长带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高分,示范引领本系统执法人员提升法治素养。
已发文明确:涉案单位收到风险预警后,主要负责人应在一周内亲自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专人专岗专案制度。
二、对您所提建议的落实计划
对照您提出的五大建议,结合《简易工作流程》的深化实施,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关于“筑牢法治思想根基”的建议——抓牢“关键少数”
1.强化出庭实效:推广“出庭、出声、出解、出治”工作法。对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争议化解效果进行专项评查,倒逼“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败诉复盘“一把手”负责制:对败诉案件,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我局跟踪督办。
(二)关于“搭建数字化监督平台”的建议——深化数字赋能
您提出的“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数字化平台建设,与我市当前工作方向高度契合。我局将提请市人大积极对接市数据局、市中院,在现有全国办案平台推送基础上,借力“湘办通”平台在省市县乡四级实现规模化应用的优势。湘办通项目创新构建“省级主建、市县主用”的集约化发展模式,由省级统一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据要素全域流通。我局将积极争取将行政诉讼监督模块纳入其功能拓展范围,探索实现败诉风险自动化分级预警、超期未反馈自动升级督办等功能。
1.三色预警:对低、中、高、重大四级风险实现分级提醒,超期未举证、未反馈的自动升级督办。
2.量化看板:建立“败诉率+化解率+整改率”的数字化考核看板,为人大监督和政府考核提供实时数据支撑。
(三)关于“深化源头治理”的建议——规范重点领域执法
1.推广“群英断是非”:在乡镇(街道)全面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建立首接负责制,力争将基层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2.定期同堂培训:定期组织或参加法院、司法局、执法部门同堂培训,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四)关于“健全协同化解机制”的建议——做实府院联动
1.常态化联络:建立与市中院、市检察院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情况、共享风险信息。
2.分层化解体系:简易争议由乡镇(街道)调解工作室先行调处;复杂争议由县市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联合调解;重大、群体性争议启动“府院检司”联合化解机制。
(五)关于“完善考核与容错”的建议——优化法治考核
1.调整考核权重:推动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司法建议采纳率”权重。
2.建立容错清单:研究制定相应容错机制,明确在主动调解、和解、纠错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败诉的,可依规减免责任,破解“宁判不调”的心理顾虑。
3.强化结果运用:将行政诉讼败诉率、主要负责人出庭率、争议化解率纳入干部考评和任用参考。
三、存在的困难及恳请支持的事项
正如您在建议中深刻指出的,经开区71.4%与部分县区5%以下的巨大反差,反映出区域法治建设失衡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治。当前仍面临以下困难:
1.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部分基层行政机关无专职法治审核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
2.历史遗留案件解纷面临现实难题:部分历史遗留的行政争议纠纷化解难度大;
3.数字化平台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本地化监督机制建设需财政专项支持。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市人大《行政诉讼监督简易工作流程(试行)》为基本遵循,以办理此次建议为契机,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整改就是提升”的理念,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做实风险预警,强化败诉追责,切实降低行政败诉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任育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燕 1390730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