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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11-25 08:30

黄国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经开区和南湖风景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着力推动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目前县市区已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由于经开区和南湖风景区没有区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没有形成,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存在一些困难和不便。为解决两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近几年我局一直在做工作推进两区的法律援助,我们向两区发了函,也向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和原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丁阳云作过汇报,但由于两区政府对法律援助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使得两区仍然没有设立区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滞后的状态还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在收到市政府转来您的建议,我们迅速转达至两区政府并请协办,但经开区拒收,南湖风景区也没有给出意见。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努力推动两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感谢您对岳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2015年5月27日   


承办负责人:郑志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永红 0730--296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