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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5-12 07:49

周幺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请解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成立于2012年2月,专门收治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旅游度假区、君山区、云溪区范围内患有癌症、尿毒症、脉管炎、肝炎等涉毒重症违法犯罪病人,是集管理、教育、医疗救助于一体的治疗戒毒机构。机构隶属于岳阳楼区司法局,日常管理由楼区司法局牵头,楼区公安分局、卫生局配合开展。

1.基础设施。中心坐落于湖滨戒毒所院内,占地2000余平方米,设管控区、生活区、活动区、治疗办公区。配备有治疗室、图书室、健身房、劳动习艺等场所,一次性可同时收治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50人。

2.工作人员组成。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楼区司法行政系统11人,楼区公安分局3人,楼区卫生局1人,劳务派遣聘用医务、后勤等工作人员11人。

3.经费来源。根据市政府2012年第71次常务会议决定,收治中心运转经费每年300万元,分别由岳阳楼区承担180万元,经开区承担50万元,云溪区承担30万元,南湖旅游度假区、君山区各承担20万元。

4.工作成效。收治中心自成立以来,收治各类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653人次,为遏制中心城区涉毒重症人员吸、贩毒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巩固禁毒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置的法律问题。按照《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收治对象在收治期间人身自由必须受到限制,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需经人民法院审判并且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因此,机构的设置本身就存在法律障碍;

2.收治人员病患种类复杂,安全隐患大。收治的人员中不仅有患有癌症、尿毒症、肝炎、肺结核等严重慢性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同时,还有吞噬异物、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急性可能导致死亡的病种。

3.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要。收治中心建设初期,由于缺乏经验,病室设施均按照监管场所模式建造,不利于收治对象的生活和治疗。同时,现有的医疗设备基本上不能够满足重症患者的检查和治疗。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病人人数有近500人(不包括吞噬异物的涉毒人员),而收治中心一次性收治50人的现有规模也已难以满足其实际需要。

三、需要党委人大政府解决支持的工作

要进一步推进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下几个具体事项需要各级党委支持解决。

1.尽快出台《岳阳市中心城区特殊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按照《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收治对象在收治期间人身自由需受到限制。建议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尽快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岳阳市中心城区特殊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以消除收治行为的法律障碍。

2.明确工作主体。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全市范围内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硬件设施落后,警力不足,难以承担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工作。建议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工作工作主体为楼区人民政府,楼区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业务指导。

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收治场所的面积和硬件条件已经达不到中心城区收治的需求。建议重新选址建设或在原址地改扩建。并且按照正规医院的要求,添置必要的医疗设施、监管设备和应急设备。

岳阳市司法局

2016年5月12日

承办负责人:胡进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海强 0730--822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