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3]第11号 A类 同意公开
曹宏会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行政诉讼立法宗旨的提案》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执法即普法宣传教育”的建议。我局每年下发《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岳阳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关于“正确理解立法本意与立法崇旨和尊重事实贯彻执行有错必纠的行政诉讼原则”的建议很有深度。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多次与法院衔接沟通,建议法院要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包括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法院作出裁判文书,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适用,并进行说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工商登记错误,是行政权的行使错误。为此,我们多次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近年来的案卷进行自查,如果发现注册登记错误,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来予以自行纠错。
岳阳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5日
承办负责人:陈海强
承办科室:立法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维岳 0730-822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