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5]17号A1类 同意公开
李雄文委员:
您在岳阳市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中府院联动机制体系建设的提案》转交我局后,我局作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之一对此高度重视。提案中涉及的“府院联动”机制是优化破产程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制度安排,其核心在于通过政府与法院的协同合作,解决企业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提高司法效率并平衡多方利益。下面就提案办理工作回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研讨提案内容,根据提案内容安排岳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予以直接沟通和对接委员意见;
2、对提案中涉及有关依法行政的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就该提案具体涉及的行政主体进行认真梳理;
3、对我市目前在破产案件中如何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的现状进行相关调研;
4、安排专人撰写提案办理情况和回复意见。
二、提案办理的工作推进
因本提案系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我局和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均为会办单位,为此,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1、针对府院联动机制中各会办单位之间和会办单位之外的有关联系和衔接工作进行了梳理;
2、整理了府院联动机制中行政、事业单位中有关具体权、责的范围;
3、从“岳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角度,对提案进行了对应检查,对可能涉及的联动机制主体进行了职能分析;
4、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人与您进行当面沟通,认真听取了您对提案办理中有关涉及我局工作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正确界定政府与司法的职能分工
政府应聚焦于解决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如职工安置、社会稳定)和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工商登记、信用修复),而法院主导法律程序与债权人权益保护。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司法审判,确保市场机制在破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政府主导风险管控、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分工模式,有效提升破产工作效率。
2、探索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
参照重庆市设立“破产服务局”的创新模式,探索建立专业机构承担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能,促进司法权与行政权优势互补,使府院联动机制能充分发挥效率和职能。例如,湖北鄂州中院通过联合13家行政部门成立“府院联动领导小组”,通过制度化、集约化的特殊程序,系统性解决企业破产中的信息查询、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
3、发挥司法能动性与行政灵活性
政府在完善配套政策与技术支持的同时,做好优化税收与金融支持的工作,细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债务豁免特殊性税务处理),推动金融机构对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4、强化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协调与考核
因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时间不长,各项工作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府院联动机制中如何发挥破产管理人的正能量作用还大有可为。为此,我局将强化管理人协会的职能发挥,督促开展相关的服务和督促工作,帮助破产管理人运用和发挥好府院联动机制解决破产瓶颈问题这一特殊职能,为我市的破产案件推进发挥应有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局的工作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晴雅 0730—888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