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6]05号A1类 同意公开
尊敬的刘立华、王琴、邓冬华、陶婷、杨洲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化治理推动我市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健全联动机制、高效化解涉集体经济合同、用工、侵权等纠纷”,是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我局积极履职,着力构建预防、排查、调解有机衔接的化解体系:
1.强化涉集体经济纠纷源头预防。 将涉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用工、侵权、收益分配等纠纷作为排查重点,纳入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的日常走访巡查职责范围。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中心,建立涉集体经济纠纷专项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2.健全涉农纠纷专业调解网络。 一是做强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五老”人员、乡贤、法律明白人、经济能人等加入调解队伍,提升调处涉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复杂纠纷的能力。二是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农业区、专业市场、集体经济合作社等领域,探索设立“涉农经济纠纷调解室”或“乡村振兴调解工作室”。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调解专家库,为化解专业性强的新型纠纷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建立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法院、信访局、公安局的联动,对起诉至法院、信访反映或“110”接报的涉集体经济纠纷,先行引导调解,实现信息共享、程序衔接、优势互补。
3.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推广使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统一涉村集体经济矛盾纠纷的受理、调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流程,提升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有效降低维权成本,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
4.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纠纷。 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维权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5.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基层法治素养。 以“九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专项行动。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与村集体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通俗易懂的普法手册和案例读本,面向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关键人群精准普法。二是创新普法形式。依托“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载体,利用“村村响”广播、法治文化墙、微信群、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三是抓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定期开展涉集体经济法规专题培训,提升基层自治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资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建立村“两委”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涉农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或专题讲座,推动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型村集体经济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2026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庆慧 1527300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