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提字[2026]14号A1类 同意公开
彭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负责单位,一直牵头推进“扫码入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清理行政检查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岳阳市开展了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市本级与10个县市区均按要求清理并公示了本地区行政行政检查主体,凡不具备检查主体资格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二、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三项清单”
2026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三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报司法局审定备案后,向社会进行公布,目前,全市今年已制定并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83家,行政处罚裁量权24家,免罚事项清单16家。
三、严格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与年度计划备案
2026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3月底制定并报司法局备案公示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与动态调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目前全市今年已制定并平台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99家,年度检查计划386家。
四、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
为了加强和规范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我局于2026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开展联合检查,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和计划,目前全市今年已有54个单位制定了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五、全面推进扫码入企
按照《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43条,实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登记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5号要求,需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2025年3月按省厅统一部署接入湖南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进扫码入企,2025年10月11日,转发《湖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文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于10月20日以后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必须适用《标准文书》,2026年1月,湘办通开通“扫码入企”功能,2026年4月,税务、公安系统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目前我市“扫码入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市共开展“扫码入企”检查总数28415次,全市281家单位已开展“扫码入企”检查。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扫码入企” 全覆盖,推动所有涉企检查实现全覆盖扫码登记;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数据运用,对检查频次、事项、结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并纠正违规检查行为;加大跨部门联合检查力度,持续扩大“综合查一次”适用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擅自检查、多头检查、不扫码检查等行为严肃督查整改;定期更新并公示行政检查主体、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岳阳市司法局
2026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凯 0730—8880244